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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5号)
来源: 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01 12:47:29


【资料图】

《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〉等七部法规的决定》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2023年5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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